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7月施行:网约车调价须提前七日公告
2026年7月1日起,《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该条例于2025年12月30日经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2026年1月20日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对昆山的网约车司机和平台同样直接适用,是今年本地行业最重要的制度变化之一。
条例提出市域一体化运营方向,统筹全市出租汽车的运营区域、运价政策和车辆技术标准,同时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——巡游车企业可以提供网约车服务,网约车平台也可以成立品牌化巡游车企业,两类业态的边界正在打开。
针对平台经营,条例划出了多条红线:平台不得凭借资本优势或利用算法排除、限制竞争,须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比例,调整抽成等规则要征求意见并公开;网约车调整计价规则时,必须征求意见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。聚合平台也被纳入监管,须核验、登记网约车经营者资质,不得为无许可经营者提供流量入口。
对驾驶员而言,条例要求做好车辆安全检查、保持仪容整洁、文明服务,不得拒载、甩客、故意绕道。条例同时明确将司机服务区、充电桩纳入城市规划,支持为驾驶员办理社保。对昆山的合规司机来说,这既是约束也是利好——行业门槛清晰之后,双证齐全的合规运力将在本地市场获得更稳定的发展空间。
2026年8月26日 0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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